一、长三角区域性劳动力市场
我们将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范围界定为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这三个省市可以看作是广义长三角的核心区。已有研究显示,长三角的劳动力演化在就业总体趋势上遵循三次产业劳动力依次转移的配第—克拉克定律[3],以及先集聚再辐射扩散的多中心空间结构样式[4]。
(一)就业总量和结构状况
长三角地区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并行,市场化程度高,经济高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的数据,2016年长三角GDP总值占全国GDP的20.5%,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全国的34.7%。由表4-3可见,自2005年以来,长三角地区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占比逐渐下降,第三产业占比不断上升。其中,上海的产业结构已经发展到相对高级的程度,第二产业比重明显下降,从2005年的第二、第三产业并驾齐驱发展到第三产业比重远超全国平均水平,这也与其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的定位相一致。浙江和江苏的经济发展由2005年主要依靠第二产业的增长,到2016年第三产业比重接近全国三产占比58.2%的平均水平。2016年,全国第二产业的占比为37.4,可见相较于其他地区而言,长三角地区的工业化水平仍处于较高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