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日日开会,日日会议,互相提出,互相辩驳,舌剑唇枪,直是好看煞人。议决各重大事件,如设立国际平和裁判所问题,经数强国代表提议,凡有三十兆人民以上之国,得举裁判员一人。不足三十兆人民之国,得联合数国举合一人,旋又从美代表之议,裁判员定额十五员,用英俄德法奥意美日本公举,中国与西班牙,各举一人。议员每国四人,常川莅会,余如限制军备问题,宣战问题,设立高等捕获品检查所问题,设立占领裁判所问题,交战国海陆军队事项,中立国之权利义务,红十字会及病院船事项,海上私有财产事项等各种问题,有立时议决的,也有存而不论的,情状不一。
中国代表陆征祥,见与本国没甚关系之事,一恁他们争论,并不插言致辨。要是关及了中国利害,挺身抗议,辩论不屈。即如各代表提议的平和裁判所,各国均派四人,常川驻会,以便与闻会事。预会的有到四十五国,员额却只定得十七人,以十二年为一任期,或一国独任一期,或数国共任一期,英美德法俄奥意日本八国,都列在头等,都各独任一期,其余皆是共任,十年四年二年一年不等。众代表都说中国法律最敝,有开膛摘心之惨,抑居三等,任期仅许四年。陆征祥挺身抗议,说中国向列头等,可将前此摊费股数为证,否则万难遵从,该仍照旧办理。理直气壮,会众也倒颇韪其言。陆征祥旋电政府,请及早预备应派人员,庶不致以胜任无人,借才异国;修正法律,亦宜限期实行,以免各国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