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考试之内容
明代科举考试的范围,较前更狭。内中可分为三类:一为经义,二为当代的诏诰、律令,三为史事及时务策。经义中只限于四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开国之初,四书以朱子集注为主,《易经》以程传朱子本义为主,《书经》以蔡氏传及古注疏为主,《诗经》也是以朱子集注为主,《春秋》以左氏、公羊、穀梁及胡安国、张洽五人所传为主,《礼记》以古注疏为主。到永乐年间,颁布《四书五经大全》,为科举考试的唯一教本,废除注疏不用,此后于是纯粹以宋儒程、朱学说为中心了。乡试举行于八月,会试举行于二月,皆分三场考试,每场所试内容及分量完全相同。第一场考试四书义三道,每道限二百字以上;经义四道,每道限三百字以上。第二场考试策论一道,限三百字以上;诏诰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第三场考试经史时务策五道,俱限三百字以上,但力有未足的可许减少二道。试卷的文体略仿宋代的经义,语气摩仿古人,体格多用排偶。这种场屋的文体,通谓之“制义”,流俗名曰“八股”。据顾炎武所考,八股文的形式始于成化以后,在此以前,场屋文字不过类演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形。自成化以后以至满清末年,数百年间皆为八股所支配,而天下聪明才智之士,莫不消磨在这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