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诉求的中立性
我们终于触及了在许多人看来自由主义平等中最成问题的特点,即它对中立性和宽容的特殊观点。我们应当区分政治理论对不同的伦理信念保持中立或宽容的两种方式。首先,它可以在自己的诉求中保持中立,也就是说,保持一视同仁。它可以提出一些能够被来自非常不同的伦理传统的人所接受的政治道德原则。其次,它可以在落实自身时保持中立,即宽容。它可以根据一项政治道德原则,规定政府不可以因为它不赞成一些人的伦理信念而惩罚或歧视他们。显然,中立性的这两个方面关系密切。在许多(虽然不是所有)情况下,从不同的群体中争取广泛支持,最有希望的办法就是反对任何迫害的某种一般性保证。但是这两个方面是有所不同的。
伦理学的挑战模式是普适性的吗?作为一种形式,它在具体的伦理信念中不偏不倚。认为美好生活取决于信仰虔诚的人,和那些认为这种生活需要不合常规性的表现的人,都把他们自己的信念看作有关最有技能的生活表现的意见。但是我首先得承认,挑战模式只接受和包容人们的某些伦理学直觉,这种模式有着一些至今仍很少有人想到的含义。例如,大多数人至少就其第一印象而言,会对公正是良善生活的参数,所以他们的资源如果超过公正允许的数量他们就会生活较差这一立场感到迷惑。我们必须提出较为宽松的要求,以便使挑战模式能被普遍接受,又不必让许多人放弃他们自己认为十分重要的信念。接受这种模式不会迫使他们改变自己的一些想法,例如有关其环境中的哪些方面——他们的宗教信仰、民族或职业——为自己的良善生活提供了最基本参数的看法。